按照《峰峰矿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及乡镇工作人员公告》及相关程序要求,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资格审查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通过资格审查并已缴费的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报名资格审查流程提交电子版及纸质审查材料的,请务必于11月7日下午5点前将审核通过材料交至公开招聘报名处(区劳动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请报名者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峰峰就业创业网(http://www.ffjycyw.com)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政策咨询电话:0310—5182288 (区人社局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