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审核
证件审核由县组织、人社、教育、卫计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进入证件审核的人员,于2017年4月26日至28日(8:30-11:30, 13:30-17:00),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和能够证明考生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迁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进行证件审核。证件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审核未通过的取消应聘资格。证件审核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时递补本岗位下一名次考生进入证件审核。
进入证件审核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大学生村官聘期考核登记表、期满合格证或退役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不得由其他证明替代,并在审核时交由专门机构进行查验。审查报考教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岗位考生的工作经历,在证件审核时先只提供用人单位的工作证明(包括单位信息、个人信息、工作岗位、工作时限等)。认定工作经历时,考生应提供能够证明本人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提交审核的材料所记载信息与考生报名网上填报信息不一致,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在今后三年内不再允许报考,同时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