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峰峰矿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公告》精神及相关程序要求,经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对52名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从发布公告之日(7月19日)起进入公示期,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10—5010358(区纪委监察局)
0310—5182288(区人社局人事科)
原标题:峰峰矿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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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峰矿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拟聘用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