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第二批体检结果及递补体检人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体检结果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领取调档函注意事项:
1、第二批体检合格人员请于8月31日(星期三)下午15:00-18:00到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府路9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领取调档函,逾时不到者视为放弃。
2、领取调档函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3、如代领调档函请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4、已领取过调档函的无需再领。
三、因部分考生放弃资格,现将递补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递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2)
2、参加递补体检人员请于8月31日(星期三)上午8:00到 十堰市妇幼保健院保健楼4楼会议室集合,逾时不到者视为放弃。
3、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2张一寸免冠照片、一支黑色水笔,费用自理(现金300元左右)。
4、体检时要空腹,体检前一天晚上9点以后不再进食。
5、体检时需填写本人档案所在地,请考生提前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