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17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鄂人社函〔2017〕280号)的要求,为认真做好2017年省农科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现面试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2.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分类面试,侧重综合能力。
二、面试的内容及方法
此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法方式进行。
(一)面试试题结构
1.个人自述,主要测查考生专业研究方向、仪表气质、口头表达能力、优势特长等方面;
2.公共试题1道,主要测查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等通用能力;
3.专业试题2道,主要测查考生掌握和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
(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打分。
(三)各类面试试题均按答题时间15分钟掌握。
三、面试抽签
面试考生事先按招聘岗位进行分组。面试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入闱,按组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四、面试程序
(一)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2名以上考生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二)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三)主考官宣读试题后,计时员开始记时;
(四)答题时间为15分钟,答题到14分钟时计时员应提醒考生,到15分钟时由计时员要求考生停止答题;
(五)考生答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六)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育计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主考官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五、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80分以上的(含80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六、面试时间、地点
拟定于2017年7月21日8:30进行面试,考生需在8:00到达考场。面试工作在1个工作日内结束。
面试地点: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机关大楼。
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面试室,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按先后顺序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
(三)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
(四)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集中管理。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在候考室期间,有事必须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如上厕所,必须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不许自己擅自离开候考室。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主考室接受面试。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面试岗位和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有关个人的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生要按照试题要求进行答题。每题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 “答题完毕”。面试成绩宣布后,应签名确认。
(八)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九)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面试纪律。面试期间必须在指定的地点休息,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
(十)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
(十一)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侯分,不得带走试题。分数公布之后,离开面试地点,不得再进人封闭地点。考生未听清考题时,可请求主考官重复一次,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面试中,可作记录。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30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hbaas.com/)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27—87380899(湖北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27—87380156(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