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安县2016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因报考岗位代码(43)(职员)总成绩排名第四的考生放弃聘用资格,请此岗位排名第七的考生(准考证号101060402719)于2016年11月2日8:00前,自行至海安县城新世纪广场集中,参加事业单位招聘体检(体检费按实收取)。注意事项:空腹;携本人身份证原件。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逾时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集中前及体检结束返回途中的安全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