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男性,年龄22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1995年12月31日出生)。
2.身高165cm以上,双眼矫正视力1.0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不良生活习惯。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既往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社会记录。
4.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适应日常室外工作环境,服从工作指挥。
5.具有选报岗位要求的相应条件。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系统内在岗人员优先聘用。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到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报名,填写报名表。
2.审核。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并到公安部门核查个人相关情况。
3.笔试。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行笔试。
4.面试。对笔试入围人员按照1:2的比例进行面试。
5.体检。统一组织体检。
6.聘用。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
7.培训。组织岗前培训。
三、工资待遇
1.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员档案,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
2.试用期工资按照基本工资的80%发放,正式聘用后执行相应工资标准,发放全额工资。
四、提供资料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退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健康证明、社区出具的无犯罪前科证明、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两张。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0日至5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滨海县港城路666号广电大楼19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金永信0515-8419099513805118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