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规定,采取直接考核方式,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程序,我局所属事业单位泸州市计量测试所拟占编聘用姜舟同志。现向社会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16年9月21日至2016年9月29日。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人事教育科反映。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电话:0830-2593513。
原标题: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拟占编聘用姜舟同志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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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拟占编聘用姜舟同志的公示表.docx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