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2016年10月2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附件1《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部分“专业条件要求”有误,并补充表注。
现更正如附件
补充表注:1、本表各岗位相关的其他条件及要求请见本公告正文;
2、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自本补充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委于2016年10月25日发布的《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应内容将做同步修改。
特此公告
原标题: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6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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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业条件要求更正.docx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