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成都市政法宣传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核对校验原件人员名单、核对校验原件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核对校验原件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核对校验原件有关事项
(一)核对校验原件时间
2017年3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核对校验原件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核对校验原件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递补考生核对校验原件时间:2017年3月16日上午9:00-12:00。
逾期未参加核对校验原件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核对校验原件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蜀锦路59号1号楼14楼,成都市委政法委11414会议室。
(三)核对校验原件时所需材料
1. 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
2. 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和获奖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报名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包括证明自己从事3年以上新闻、宣传工作经历的国家颁发的新闻单位资质证、从业证,相关部门认定的专门宣传机构证明、专职宣传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3.《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和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证件类照片4张。
4.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服务基层大学生志愿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团委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核对校验原件时均需提交原件验证并交复印件1份。
(四)领取《面试通知书》
核对校验合格者需缴纳80元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咨询电话:028—61880691;监督电话:61880684。
原标题: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核对校验原件人员名单核对校验原件有关事项公告
点击下载>>>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核对校验原件人员名单.xlsx
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