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稻城县检察业务工作力量,切实解决全县待业青年就业问题,稻城县检察院决定面向全州招聘临时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如下:
一、招聘岗位:书记员2名,藏汉翻译2名,司法警察1名,共计5名。
二、招聘要求:户籍为甘孜州常驻人口;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应岗位可适当放宽);男性身高1.7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米及以上。
三、工资待遇:2000元/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由单位统一购买)。
四、应聘办法:应聘人员请带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近期同底2寸彩色照片2张,于3月23日至3月27日在稻城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
五、考试时间: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3月28日上午9:30),考试地点:县检察院二楼;面试:(3月29日,地点另定),笔试成绩以2:1进入面试。
六:体检公示:拟招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于3月30日到县医院集中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上岗。
未尽事宜请详询县检察院程刚。
咨询电话:5728277、15388401987
稻城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