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
岗位
1、岗位:复旦大学法学院学生工作事务助理。
2、用人性质:租赁制
招聘
条件或
要求
1、对立德树人、育人工作有基本的认知和热情;
2、具有从事学生工作的基础素养,较好的沟通协调策划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4、中共党员;
5、大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或具备学生工作经历;
6、大学期间获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者优先考虑;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行政机关处罚的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校纪校规处分,尚未予以撤销的;
(3)其他不宜报名参选的;
岗位职责:协助负责学院相关学生事务。
招聘
范围
校内外
岗位
待遇
按学校和学院租赁制行政人员有关规定
应聘
程序
1、2017年5月20日前应聘者需提供电子版简历及以下纸质材料:报名表、中英文简历、身份证、学位、学历、国外学位学历认证证书等复印件;有关能说明自身相关能力的材料
2、符合条件者安排面试;
3、经领导班子讨论决定。
联系
方式
简历电子版寄:fxyzz@fudan.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
地址:200438上海市淞沪路2005号复旦大学江湾校区复旦法学院
联系人:吴建超
备注
应聘材料不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