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要求,拟录用以下人员,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单位反映。
序号
姓名
性别
岗位
上级主管部门
1
吴 静
女
教师
上海市教委
2
黄 菲
公示日期:2017年9月4日—2017年9月10日
联系电话:51322031/51322097
上海中医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