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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西渭南市镇(街道)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公告

来源:3773考试网 2017-9-24 20:55:54


为了进一步改善镇(街道)工作人员结构,确保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和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意见》(渭组发〔2015〕11号),决定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聘149名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定向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3.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4.热爱基层工作,善于联系服务群众,吃苦耐劳,工作业绩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在岗的大学生村官;

7.在村(社区)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达到称职及以上格次;

8.满足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岗位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3.在村(社区)任职工作期间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而负有主要责任的;

4.个人年龄、学历、党籍、考核等重要信息造假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渭南党建网统一发布公告,应聘人员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岗位表》,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咨询的,请直接拨打该表所示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联系电话。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即可下载《渭南市2017年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申请表》,也可到县(市、区)委组织部领取《报名申请表》。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为9月21日下午2:00至9月22日下午6:00,地点在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具体地址见《岗位表》。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到县(市、区)委组织部提交《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以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信息须打印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表》时,县(市、区)委组织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应聘人员《报名申请表》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本次招聘不收取考试费用。

(三)量化考核

对通过报名审查的人员,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采取百分制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实施细则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参照去年做法,以服务年限和工作实绩为主要指标,根据当地实际提出,并组织实施。量化考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严重违反《陕西省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和渭南市大学生村官管理相关规定的,直接取消定向招聘资格。

(四)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发放,领取时间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另行通知。

(五)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由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时间地点:2017年9月底前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2.笔试分值:公共科目笔试满分为100分。

3.考试主要范围:公共基础知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央有关“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脱贫攻坚相关知识,省十三次、市五次党代会精神,近年来基层组织建设以及市情等相关知识。

(六)计算综合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量化考核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不实行四舍五入。单科成绩为0的不进入综合成绩计算环节。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服务年限长的进入体检。体检参照中央有关部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我省《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实施。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缺额,在该岗位参加了笔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渭南党建网公布,同时公布量化考核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

(七)体检

体检由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缺额,在报考该岗的人员中按照参加体检人员确定办法递补。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渭南党建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反映的,经查证属实,并经市定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经公示取消聘用后形成的岗位缺额,在报考该岗的人员中按照参加体检人员确定办法递补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再进行公示。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印发聘用文件,各县(市、区)为新聘用人员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并分配到镇(街道)工作。新聘用人员享受工作单位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同等待遇。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纪律要求

为了保证本次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性,各有关部门、单位,以及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定向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建立健全定向招聘黑名单制度,对扰乱招聘秩序或者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参加各类定向招聘。

招聘过程中有关未尽事宜,由渭南市定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并解释。

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关注招聘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招聘时间安排和出现递补时无法联系。

二、本次公共科目笔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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