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6年山西省图书馆公开招聘非艺术类工作人员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山西省图书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具体名单见附表。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时间:2016年9月7日至9日工作时间内
地点:太原市晋源区广经路5号省图书馆4楼会议室
联系人:张利民 张靖
联系电话:0351-4126426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职工,同意报考),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在本单位);
6、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所报岗位具备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相关要求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参加资格复审和放弃参加面试;
3、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提供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证件(证明)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4、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名单中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由于放弃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未达计划聘用人数3倍比例的岗位,不予递补,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原标题:2016年山西省图书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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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西省图书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