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人防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对于推进人防法治建设的积极作用,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经咨询公告、会议研究、主任办公会议定,根据省人防办《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山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服务对象
山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平战结合保障中心、设计院和质检站)
三、项目名称
法律顾问
四、服务费用
法律顾问服务预算费用为每年6万元,为包干费用,既包括法律顾问服务费用,同时包括一般案件的办理费用。重大案件的办理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重大案件是指执行标的大于50万元的案件。
五、公告时间
2017年4月25日至2017年5月2日。
六、报送询价资料地点
太原市大东关街红沟路146号省人防办法规宣传处。
(联系人:司福庆;联系电话:2610071)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