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泽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6个月,初次就业的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
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拟聘时,须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由山西省创业就业促进会统一印制,经办单位盖章方有效)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山西省创业就业促进会印制),服务期满后仍提供不了有效证明的,视为放弃或不合格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