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资格证、存档证明(或个人档案原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10月17日
上午8:00 — 12:00 下午2:30 — 6:00
资格复审地点:太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0354-6223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