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文学艺术创作研究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定于2017年11月17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按照报考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入围人员,共计8人(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17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5:00—17:30
地点:阳泉市南大东街534号晋东大厦5层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
3.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已就业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文字编辑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文学期刊单位开具的3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公章。此外,还要提供署有资格复审人员的姓名的3年连续的专业文学期刊(与报名资料相符),署名期刊和单位工作证明缺一不可。
年龄超过35周岁,且在40周岁以下的,除提供上述证明外,还需要提供在公开期刊、杂志上发表文学作品累计10万字以上的图书样刊或省级及以上作协会员证(原件和复印件)。
6.报考“录入排版发行岗位”的人员,需要提供3年以上专业文学期刊录入排版或发行工作经历的证明,以及能证明曾参与录入排版发行的期刊样刊。鉴于录入排版有的不署名,可在参与的期刊加盖公章证明其参与过。
年龄超过35周岁,且在40周岁以下的,还需要提供10年以上广告和营销工作经历的证明。
7.本次招聘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等参加资格复审。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资格复审中考生因所需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未过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具体面试时间请随时关注网上公告,不再逐一电话通知。
5. 咨询电话: 0353-2296978
附:资格复审名单8人
准考证号 姓名 性别 报名序号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岗位编码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
20170115904 高瑜丽 女 00766 阳泉市文学艺术创作研究室 文字编辑 4001 63.6 68.4 66.48
20170112230 赵海连 女 01533 阳泉市文学艺术创作研究室 文字编辑 4001 59.9 68.3 64.94
20170115901 张荣 女 03880 阳泉市文学艺术创作研究室 文字编辑 4001 54.8 59.4 57.56
20170112229 冀幼农 男 01728 阳泉市文学艺术创作研究室 文字编辑 4001 54 59.7 57.42
20170115906 王海云 女 00149 阳泉市文学艺术创作研究室 文字编辑 4001 46.2 64.7 57.3
20170115910 郑菲 女 03144 阳泉市文学艺术创作研究室 录入排版发行 4002 57.3 71.1 65.58
20170115908 任智 男 02584 阳泉市文学艺术创作研究室 录入排版发行 4002 62.5 64.6 63.76
20170115909 尚丽仙 女 01883 阳泉市文学艺术创作研究室 录入排版发行 4002 53.9 57.1 55.82
阳泉市文学艺术创作研究室(《娘子关》杂志社)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