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以笔试和面试(或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以及对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掌握程度。
1、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种。公共科目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内容为《专业知识》或《专业基础理论》,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各门计分采取百分制,总分200分,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分数×40%+《专业知识》(《专业基础理论》)分数×60%。各岗位笔试内容详见《简章》。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12月30日
上午: 8:00 —— 9:30 《公共基础知识》
10:00 —— 11:30 《专业知识》(《专业基础理论》)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本次考试在市区设置考场。笔试成绩可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