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作需要,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招聘4名非在编工作人员,合同期限三年,合同期满后,年度考核合格者可续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16年12月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信息:
一、招聘岗位、主要职责、条件及待遇
①岗位职责:接待辅助岗位,协助做好相关政务接待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以及其它相关工作。
②招聘条件:厦门本地生源,年龄30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相貌端庄,男子身高1.70米以上,女子身高1.60米以上;具备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负责;中共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优先。
③相关待遇: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12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市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并派遣到我单位工作,按我市非在编人员辅助岗位标准发放工资及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报名办法
有意报名者需提供如下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书等复印件。邮寄: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东楼,市委接待办综合处收,或电子邮件发送到:jdbrs2130773@163.com,联系电话:2896701。谢绝来访。
三、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12月23日-12月30日
四、考试考核办法
1、经资格审查及笔试筛选,通知符合要求应聘者本人
接受考核。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考核情况,提出初步人选,经体检合格,确定录用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