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2016年秋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通告》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公开报名、考试、体检及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拟聘用:
余传盛等5位同志为泉州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工作人员;
林晓明等3位同志为泉州市药品检验所工作人员;
洪志鑫同志为泉州市食品药品认证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工作人员;
王振聪同志为泉州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工作人员;
黄海华同志为泉州第一中学工作人员;
洪筱娟同志为泉州第五中学工作人员;
林思萍同志为泉州商标馆工作人员。
现予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17年5月10日至5月18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及时向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或监察室反映。监督举报电话:0595-22119493(人力资源开发科),22117653(监察室)。
原标题:2016年秋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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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秋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四).xls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