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保证工作正常开展,我单位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天津市社会福利院
单位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芦北口桥西
单位性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单位职责:为无法定赡养人与扶持人、无经济收入、无劳动能力的老人、孤儿和残疾人,自费智力残疾人提供收养服务。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数量和职责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四)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五)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招聘方案,于2017年5月12日起在天津人事考试网(http://www.tjkpzx.com/)、天津市民政局官网(http://www.tjmz.gov.cn/)发布公告。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和交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5月16日8:00至5月22日18:00。报名网址:天津人事考试网(http://www.tjkpzx.com/)。
资格审查时间:5月16日8:00至5月23日18:00。
网上缴费时间:5月16日8:00至5月24日18: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16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的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低于3:1,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不能开考岗位的考生于5月26日9:00至16:00进行网上改报。
六、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
2017年6月6日8:00开始,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2017年6月2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3、面试
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谈。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于7月12日8:00至7月14日16:00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并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和交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5月16日8:00至5月22日18:00。报名网址:天津人事考试网(http://www.tjkpzx.com/)。
资格审查时间:5月16日8:00至5月23日18:00。
网上缴费时间:5月16日8:00至5月24日18: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16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的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低于3:1,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不能开考岗位的考生于5月26日9:00至16:00进行网上改报。
六、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
2017年6月6日8:00开始,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2017年6月2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3、面试
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谈。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于7月12日8:00至7月14日16:00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并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