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简章》要求,现对第二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6年8月30日至9月6日),公示期间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将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另行公告报到及聘用事宜)。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901-6239549;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
0901-6223804;
监督邮箱:174168685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