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人员调动(流动)政策规定,经朗霞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调动(流动)人员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1 .公示期限为 7 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 .对上述拟调动(流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62712807,联系人:蒋学范。
3 .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原标题:朗霞街道办事处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流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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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霞街道办事处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流动)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