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综治办1名、社会事务办1名、建设办1名、国资办1名。
二、招聘条件
1.要求政治可靠,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热心农场工作,有相同工作经验的优先录取。
2.平阳户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建设办岗位土木工程(工民建)相关专业优先,其他岗位专业不限,熟悉电脑操作。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三、招聘程序
本着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进行录用。
(一)测试
1.笔试:内容以综合知识为主,满分100分;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计划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满分100分。
(二)录取
1.根据笔试分占50%、面试分占5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者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进入政审,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若遇最后1名总成绩相同者,面试分高者优先录取。
2.拟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至3月27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单寸免冠照片2张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平阳县第一农场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3.报名地点:平阳县第一农场综合办(205室)
联系人:范斌斌,联系电话:63770209、13868511693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后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二年。待遇按照县编外用工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2.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阳县第一农场。
平阳县第一农场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