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区信访局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前科;
2、具有椒江区范围常住户口;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其他影响工作的生理缺陷;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8周年以下;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4月11日至4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椒江区信访局四楼办公室,联系电话:88836807;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免冠照片2张;
4、招聘程序:面试、职位能力测试等(时间、要求等另行通知)。
三、聘用及待遇
1、用工方式采取劳务派遣。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符合工作要求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聘期两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聘用协议。试用期间有违法行为以及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待遇按相关标准执行,并按规定参加各类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