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协警兼驾驶员若干。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审判辅助人员岗位要求年龄28周岁以下,法学、法律类专业或有法院审判辅助岗位工作经历1年以上者优先录用。
3、协警兼驾驶员岗位要求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持有效期内的C1及以上驾驶执照,驾龄满3年以上。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5、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记录,未参加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及活动。
三、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15日,接受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
2、现场报名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903办公室(开发区海达南路555号,下沙文化中心C座9楼,地铁金沙湖站南侧约800米,公交B1下沙文化中心站西北约200米)。网络报名请将报名材料拍照或扫描后打包发送至hjkfyzzc@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材料(姓名)”网络报名后请电话确认。
3、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一寸免冠照片,《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现场报名者请携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开发区人民法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予录用。
四、考试面试
通过审核的报名者按通知时间到开发区法院参加考试,审判辅助岗位考试科目为法律常识和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测试;协警兼驾驶员岗位考试科目为体能测试和驾驶技能测试。考试合格者进入面试。考试面试具体要求及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经考试面试择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按照开发区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要求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名及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8739835089898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