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两网融合,全面提升网格管理服务水平,根据省综治委《关于加强全省网格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浙综委[2016]9号)和省综治办《关于印发<浙江省全科网格暨网格员队伍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指导细则>的通知》(浙综委办[2017]4号)文件精神,为满足基层社会治理的需要,根据区委办、区府办《关于加强全区风格员队伍建设深化网格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椒江区椒江农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治理专职网格人员3名:
岗位1:椒江农场场部专职网格员1名;
岗位2:椒江农场建设村专职网员1名;
岗位3:椒江农场呈龙村专职网员1名。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村部推荐、街道审核、统一考试、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按椒江农场职位进行招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为22-45周岁、椒江区户籍为主的各类人员,其中常住椒江农场的人员优先考虑。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有志于村(社区)网格工作,热爱社会管理,有精力,有爱心、责任心、事业心,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智能手机、计算机办公软件,群众认可度高;
3、现有网格员、村邮员、计生员、水利员、食安员等农村辅助人员优先聘用。
4、遵纪守法,品德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椒江农场负责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查工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3日至16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椒江农场党政办办公室。
3.要求:报考人员需在电脑上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报名表》(表中的报名信息不能手工填写)并打印,贴好近期拍摄的本人免冠、正面一寸同底照片1张,并在《报名表》的诚信声明栏签名。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若发现考生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技能测试)两部分,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已是负责试卷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占最后总成绩的权重分别是50%和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单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主要以“两网融合”工作制度汇编内容为主。
2、笔试时间:暂定6月18日(星期日)。准考证领取时间:6月16日(星期五)9:00——11:00,2:00——4:00,领取地点:椒江区椒江农场党政办办公室(地址:椒江农场188号椒江农场场部),报名咨询电话:0576-89052017,联系人:陈小姐。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考试后5天左右公布。
(二)面试
智能手机基本操作和电脑基本操作。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表现等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在公示前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椒江农场场部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到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工作人员需经区统一培训,遴选后持上岗证到椒江农场下辖各网格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