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和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街道社发科工作人员1名;
2、街道计生科工作人员1名;
3、街道财政科工作人员1名;
4、社区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基层工作;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3、要求展茅户籍或在展茅有房产的;
4、学历为大专及以上;
5、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要求
1、街道社发科岗位要求:热爱社会公益事业,掌握计算机基础技能。
2、街道计生科岗位要求:熟悉计划生育工作业务知识,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3、街道财政科岗位要求: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有从事会计工作经历。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37周岁以下(1980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4、社区岗位要求:热爱社区工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好的公文写作基础,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三、招考方式与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6日—6月23日上午8:15—11:30,下午2:00—5:00(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展茅街道办事处1号楼1楼组织人事口(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6022855;13758012255)。
3、资格审查:参加报名和资格审查者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2张,并如实填写《展茅街道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考生须到场报名,逾期不再补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1门,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实行闭卷考试,统一命题和阅卷,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具体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报名人数少于25名不设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统一命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有主动放弃面试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对象。体检和政审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考生在考试、体检、政审工作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名单将在舟山市普陀区展茅街道公示栏及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要求聘用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展茅街道组织人事口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