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
1、综合、教育类
资格复审时提交的材料包括: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形成的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每个岗位各阶段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工作,市直岗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先进行资格初审,县区岗位由县区人社部门先进行资格初审,市直岗位和县区岗位资格初审后报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医疗岗
资格复审时提交的材料包括: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以及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后符合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形成的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每个岗位各阶段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工作,市直单位的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初审,县区岗位由县区人社、卫生部门组织初审,市直岗位和县区岗位资格初审后再报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