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资格审查办法未尽事宜,部分未列入资格审查办法相关相近专业,经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对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部分职位专业进行补充(新增)。具体如下:
一、“文秘”报考专业(职位)
管理学类:行政管理(电子税务方向)
二、“中文”报考专业(职位)
汉语言文学(中英文高级文秘方向)、广播电视新闻学(电视编导)、广播电视学、秘书学
三、“经济学”报考专业(职位)
经济学(注册会计师)、金融学(银行与国际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税收学、金融学(金融理财)、国际贸易学
四、“管理学”报考专业(职位)
农业经济管理类:合作社经济管理
五、“财会”报考专业(职位)
财务管理(公司金融)
六、“土木工程”报考专业(职位)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管理
七、“城建”报考专业(职位)
工程测量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城乡规划、建筑施工技术
八、“公路桥梁”报考专业(职位)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九、“机电一体化”报考专业(职位)
机电一体化设计、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十、“环保”报考专业(职位)
化学工程与工艺(卓越工程师)
十一、“景观设计”报考专业(职位)
环境设计
十二、“农业”报考专业(职位)
园艺(观赏园艺)、生物教育、农业技术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