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任职 1.45万大学生“下乡”
我省选拔1.4万毕业生乡镇工作
本报讯(首席记者朱婕 实习生杨晓燕)4月2日,记者从省人事厅获悉,根据省委、省政府2009年为民所办十二件实事的要求,我省今年将考核选拔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中尚未就业的4000多名本科以上毕业生到村社或乡镇公益岗位就业,选拔5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选拔5000名医疗卫生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农(牧)户零就业家庭本人先申请
纯农(牧)户零就业选拔:为各市(州)统计上报的2006年至2008年毕业,现持“择业通知书”尚未就业,并按规定进行了登记注册的我省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中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报名时,由毕业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村、乡两级审核,持盖有公章的审核证件及身份证、“择业通知书”、毕业证到所在县(市、区)人事部门报名;县(市、区)人事部门会同劳动部门,对报名人员进一步进行资格审查,面向社会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此基础上,确定人选,报市(州)人事局审核后,由省人事厅审批。
教师医疗卫生人员选拔统一笔试
农村中小学教师选拔:主要是针对2006年及以后毕业,持“择业通知书”尚未就业,并按规定进行了登记注册的往届和2009年应届普通高校专科(高职)以上毕业生,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名时须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合格证。
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人员选拔:主要是2006年及以后毕业,持“择业通知书”,尚未就业,并按规定进行了登记注册的往届和2009年的应届普通高校专科(高职)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毕业生。
在农村中小学教师和乡镇卫生院医疗人员的选拔中,省内院校应、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间为5月11日至13日;省外院校甘肃籍毕业生为5月11日至17日。报名地点由各县(市、区)、院校自定。笔试时间统一为8月2日上午9∶00—11∶30;农村中小学教师考试面试于8月15日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各市(州)确定。
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据介绍,被安置的农村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中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纳入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范围,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当地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工资政策标准。被选拔安置者,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县(区)人事部门会同乡镇(街道)、村(社区)等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留用。
经选拔被录用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和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毕业生,按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当地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工资政策标准。报考农村中小学和乡镇卫生院岗位的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选拔录用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和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毕业生,必须与县(市、区)教育、卫生、人事部门签订合同。试用期满后,5年内不得调离农村中小学和乡镇卫生院工作岗位。
我省选聘538名优秀生担任“村官”
本报讯 (首席记者朱婕 实习生杨晓燕)4月2日,记者从省委组织部获悉,根据中组部安排,2009年我省将选聘538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主要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村级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重点选聘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据了解,此次选聘对象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重点是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生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表彰奖励之一者;大专毕业生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表彰奖励之一者;硕士毕业生政治面貌和表彰奖励条件不限;往届在择业期内的未就业大学生须持有择业证;参加团中央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实施的“三支一扶”项目人员,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基本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聘考试。
到村任职享受诸多政策待遇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到村任职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到村任职满3年、经考核合格,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可申请由国家代为偿还;到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考试;到村任职满2年、服务期满3年内,报考省内党政公务员,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任期满合格者纳乡镇干部管理
到村任职满3年(甘南州2年)、考核合格的,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内,直接纳入乡镇事业单位干部管理范围;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到艰苦和少数民族地区农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补贴和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中央财政补贴按人均每年1.5万元的标准拨付,省级财政人均每年补贴0.5万元,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按人均2000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省内应届生
由就读院校统一报名
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由就读院校统一组织报名;外省就读大学生、往届毕业生和其他毕业生在4月22日-25日到兰州雷迪森大酒店(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543号)报名。在选调生报名中兼报大学生“村官”、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重复报名。报名应聘人员须准备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填写《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可从省人事编制信息网www.rst.gansu.gov.cn下载),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须由相关部门核实盖章;往届毕业生带毕业证、择业证及受表彰证书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1份,凭本人身份证报名。
弄虚造假者
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有关高校认真审核后,于4月21日前将《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报名汇总表》、《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和1份相关证书复印件报省委组织部接受资格审查,对弄虚造假者,一经查实,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在2008年选聘工作中因弄虚造假在组织部门备案的,取消报名资格。5月初在省人事编制信息网站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和考试有关事宜。
5月中下旬
组织选聘毕业生考试
5月中下旬,组织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招录考试。根据分配各市州名额和考试成绩,按照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分别达到85%、农林牧相关专业优先录取的要求,综合考虑确定拟录取人员。经省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后,正式确定选聘人员名单。市(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依次替补。岗前培训后,市(州)委组织部安排各县(市、区)与选聘人员签订上岗合同,8月份组织选聘人员到村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