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 高考 美术高考 考研 自考 成考 专升本 中考 会考 外语| 四六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翻译资格 JTEST
资格| 公务员 报关员 银行从业 司法 导游 教师资格 报关 财会| 会计证 经济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务师 资产评估 审计师
工程| 一建 二建 造价师 造价员 咨询师 监理师 安全师 医学|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 教案 论文 文档
IT类| 计算机等级 计算机软考 职称计算机 高校计算机 推荐-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招聘 军校国防生 自主招生 艺术特长生 招飞
 3773考试网 - 公务员考试 - 大学生村官 - 江苏 - 正文

2017江苏省靖江市招聘精神卫生特殊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3773考试网 2017-2-21 17:38:58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专科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靖江市2017年公开招聘精神卫生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精神卫生特殊专业技术人员6名,岗位及要求详见《靖江市2017年公开招聘精神卫生特殊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3.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1.2015至2017年毕业的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卫生注册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临床医学(辅修精神医学与精神卫生方向)或精神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2014年及以前的临床医学(辅修精神医学与精神卫生方向)或精神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取得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2月26日至1999年2月26日期间出生)。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靖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同组织(以下简称靖江市人社局、靖江市卫计委),在靖江市本地进行公开招聘的同时,赴齐齐哈尔医学院、济宁医学院进行专场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分别通过齐齐哈尔医学院、济宁医学院网站,靖江市人社局网、靖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本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①2017年2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第三人民医院教学楼一楼大教室、山东省戴庄医院5号楼4楼多媒体教室;②2017年2月26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靖江市卫计委(靖江市滨江新区阳光大道1号行政中心5楼508室)。
2.报名联系电话:0523-89180508、15952629191、18061022233。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
4.报名材料
报名时考生根据岗位要求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靖江市2017年公开招聘精神卫生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
(2)1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须在进入体检程序前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证件;
(5)2016年及以前的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4年及以前毕业生还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5.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根据自身条件,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靖江市2017年公开招聘精神卫生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考生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凡考生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严肃处理。
(2)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6.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泰州市人社部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1.考试以笔试的形式进行。
2.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2月26日报名现场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2.笔试时间为2017年2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100分,5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试内容为精神卫生相关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复习资料。
4.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上公布,考生可在网站上查询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并在指定网站上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如因怀孕延迟体检的,可暂保留所报岗位,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考察及后续步骤。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靖江市卫计委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在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需将《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原件交招聘单位留存,与招聘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领取《拟聘用通知书》。
(七)聘用与审批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靖江市卫计委办理聘用审批及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用人员为2017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以供校验,如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将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三年(两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的,由聘用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9180508(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0523-8029212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523-89180322(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察室)
靖江人才网:www.jjrc.net
靖江市人社局网:www.jingjiang.gov.cn/col/col7193/index.html
靖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wsj.jingjiang.gov.cn
靖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17日
附件1:
靖江市2017年公开招聘精神卫生特殊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单位名称
经费来源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类别及等级
学历
专业
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差额拨款
精神科
6
专技13级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辅修精神医学与精神卫生方向)、精神医学


  • 上一个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在两周内邮件fjksw@163.com联系.
    全站专题
    · 英语四六级查分  ·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 安徽招生考试网  · 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 招考资讯网  · 浙江省教育考试网  · 湖北招生信息网  · 重庆招考信息网  · 广东考试服务网  · 上海教育考试院  ·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 广西招生考试网  · 云南招生考试院  ·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 中考志愿填报  · 中考分数线  · 中考录取查询  · 中考查分网  · 中考作文网  · 中考试题答案网  · 高考零分作文  · 高考成绩查询2017  · 高考试题及答案  · 公安警察院校招生  · 西藏教育考试院  · 青海招考信息网  · 云南省招考频道  ·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 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  · 新疆招生网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  ·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 湖北教育考试网  ·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 吉林省教育信息网  · 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  · 山西招生考试网  ·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 北京教育考试院  · 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 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广西招生考试院  · 海南省考试局  ·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 宁夏教育考试院  · 浙江教育考试院  · 上海招考热线  ·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成绩查询、录取查询、网上报名系统  · 香港高校内地招生  · 空军招飞  · 自主招生保送生小语种  · 中国大学排行榜  · 高考满分作文|高考作文  · 高考志愿填报指导、平行志愿  · 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特长生招生  · 高考报名  · 艺术特长生  · 空乘招生民航招飞  · 高考志愿填报  · 军校招生网_国防生招生_军校名单  · 单独招生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手机版
    琼ICP备12003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