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经营公司管理水平,广泛吸纳社会各界擅长国有资本运营工作的专业人才,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名额
1.岗位:业务副总经理
2.名额:3-5人
二、报名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方式,具备履行岗位所应有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3.了解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掌握相关行业和市场情况。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财会金融、经济等相关专业,年龄一般不超过46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报名: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行为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负责人职务的。
三、报名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8年及以上从事投融资、金融、财务管理、财政等相关行业工作经历,担任单位3年以上中层以上职务经历;2.熟悉国家法律法规,熟悉国内资本市场和金融工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3.具备较强的投融资、资本运作、项目评审、投资决策和市场开拓能力,在城建项目开发、项目投融资、风险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4.具有会计、金融中级以上资质证书、经济师证书,以及较好业绩的优先聘用;5.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职位主要职责
1.组织制订和落实投融资业务战略规划;组织推动投融资业务板块资源整合、经营协调工作;
2.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土地一级开发等项目策划、资本运作、项目评审、投资决策、融资和市场开拓;
3.负责投融资业务板块经营活动的指导、检查与督促,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等;
4.负责投融资业务板块团队的建设、职能管理等工作;
5.完成董事会和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24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叶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县财政局5楼)
3.报名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提交《叶县国有资本经营公司招聘高管人员考试报名表》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2份,近期半身2寸彩照2张。
③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现任职务证明材料及其他能反映本人能力的材料复印件(同时需要提供原件备查)2份;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1份;在职应聘人员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低于该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员应及时登录叶县政府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笔试和面试通知。
(三)笔试
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政策法规、相关专业知识。
根据笔试结果,该招聘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四)面试
满分100分,面试采取专家组集中面试方式。
(五)经历业绩评价
安排在面试之后进行,对参加面试人选的学习教育经历、工作任职经历、工作业绩等因素进行评价。
(六)组织体检
按照笔试占30%,面试占30%,经历业绩评价占4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用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按照有关规定,到专业体检部门进行体检。
(七)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成绩、面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情况和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正式拟选人员。
(八)公示
确定的正式拟选人员在叶县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任手续
经公示符合聘任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签订聘任合同,聘任合同原则上实行一年一签,约定试用期一个月。
六、薪酬待遇
按照有关规定,对聘任人员实行聘期合同制和任职试用期制,正式聘用实行年薪制,年薪30万(含年薪酬、税费、五险一金等)。原则上以年薪总额的40%作为基薪,其余60%作为绩效薪,待年度考核后按照考核结果分档兑现。具体办法由叶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台薪酬管理实施细则。
七、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测试考察等事宜,请向叶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咨询。咨询电话:0375-8053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