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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卫计等事业单位2016招聘公告

来源:3773考试网 2016-11-12 21:19:08

为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国家、省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人员有关规定,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共省委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翠屏区卫计等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公招信息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www.ybpta.gov.cn/)和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网站上发布。

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面向全国范围考核招聘符合《翠屏区卫计等事业单位2016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岗位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条件及资格要求。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本次招聘岗位30个

三、报名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7日—2016年11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翠屏区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翠屏区青皮树31号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联系电话:0831-8237648、8237647。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与报名资格相关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在网上下载填写《翠屏区卫计等事业单位2016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2份,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并在考生承诺栏签字。

3.申请政策性加分,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依据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政策性加分参照宜宾市2016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执行。

四、综合考评

考评比例原则上按招聘岗位名额与考生人数1:3比例的岗位,经研究可放宽开考比例或调减岗位数量。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37号文件规定,领取面试(或专业技能面试)通知单时,缴纳面试费

聘用成绩计算方法:只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岗位聘用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

五、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聘用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现场进行加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六、考核2010]

七、公示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者,由翠屏区人社局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再次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通过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未通过确认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聘任何环节均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十、特别提示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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