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部分批次和类别的投档录取办法
一是普通文理科录取实行统考成绩与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适度挂钩。将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纳入考生电子档案。在同等条件下,在已投档的考生中,高等学校可以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层次高的考生。同时,按照《安徽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改革方案》的规定,应届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每科目都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综合素质评价每个方面都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方可被普通文理科本科第二批次以上院校录取;2008届及以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其学业水平测试要求参考原高中毕业会考成绩;社会考生仍参照原有录取办法。
二是艺术类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的院校实行综合分录取,即在文化课达线的基础上,按文化课和专业课的综合分进行投档录取。
三是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具体办法,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布。
四是民族院校按其招收少数民族和汉族考生类别,招生计划单列,分设2个院校代码,分别进行投档。
五是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招生,由招生院校提前报送拟录名单,少数民族预科班按考生志愿,分别于相应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后单独投档录取。
六是自主选拔录取于提前批投档的最后一天投档录取。如果被提前批的其他院校录取,则不能参加自主选拔录取。因此,参加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需要在提前批其他类院校和自主选拔录取院校之间做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