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普通高考招生简章
◆中国航天工业部“甲级优秀学校”
◆重庆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重庆市成立的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市唯一的一所高职院设为“重庆市党政干部电子政务与信息化培训点”
◆重庆市第一所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高职院校并达到良好标准
学院简介:
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由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隶属国防科工委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是重庆市成立的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地处重庆市主城和江津区(基础学院),占地面积400余亩,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方便。学院发挥航天精神,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注重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形成了以电子与信息类专业为主,经、管、文、艺等多种应用型专业共同发展的专业格局,适应了社会对各类应用性人才的需求。
学院设有计算机工程系、机电信息系、电子工程系、管理工程系、人文社科系、艺术设计系、五年大专部、继续教育学院等教学单位。具有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专业职称的教师90多人。开设有应用电子技术、飞行器制造工艺、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声像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文秘、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动漫设计、会计电算化、电子商务等专业30个,其中电子声像技术专业为国家教育部教改示范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为重庆市教改示范专业。有设备先进的实验和实训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院图书馆藏书37万余册,并配有先进的电子阅览室。学生宿舍全部带有独立卫生间和热水系统,接入宽带网、电话,各种生活、娱乐活动设施配套,在校生6000余人。
为保证教学质量和适应学生就业需要,学院实行毕业证和技术等级证并重的教学原则,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重庆市教委、市劳动局在学院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可考核颁发英语、电子、计算机、电工、汽车、机加、文秘及家电维修等中、高级技术等级证书,为学生考证和就业提供了便利条件。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每年举办多种文娱、体育和科技活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
就业:
学院背靠航天,充分发挥其办学优势,着力培养航天优秀人才。注重对学生进行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所培养的学生综合素质高,专业扎实,动手能力强,毕业时就能顶岗工作,深受用人单位好评。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的就业工作,设有就业指导中心专职负责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学院开设就业指导课,进行就业与成才指导,建有专门的就业网络,落实用人单位。毕业生就业单位遍及全国各地,就业单位涉及航天第七研究院下属等单位、电信、计算机、电子、机械、金融、旅游、酒店、广告装潢等行业。学院2001年被重庆市政府授予“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近几年来学院的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连续保持在93%左右,就业形势喜人。
2007年学院招生专业一览表
专业 |
高中生报考 |
职高生报考 |
专 业 |
高中生报考 |
职高生报考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理工 |
电子类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理工 |
电子类 |
计算机控制技术 |
理工 |
电子类 |
汽车电子技术 |
理工 |
机械类 |
电子声像技术(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 |
理工 |
电子类 |
会计电算化 |
文理兼收 |
财经类 |
通信技术 |
理工 |
电子类 |
金融与证券 |
文理兼收 |
财经类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文理兼收 |
计算机类 |
营销与策划 |
文理兼收 |
财经类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理工 |
计算机类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文理兼收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应用技术(市级重点建设专业) |
文理兼收 |
计算机类 |
旅游管理(市级重点建设专业) |
文理兼收 |
涉外旅游类 |
数控技术 |
理工 |
电子类 |
酒店管理(市级重点建设专业) |
文理兼收 |
涉外旅游类 |
图形图像制作 |
文理兼收 |
计算机类 |
文秘 |
文史 |
文秘类 |
软件技术 |
理工 |
计算机类 |
影视多媒体技术 |
文理兼收 |
电子类 |
网络系统管理 |
文理兼收 |
计算机类 |
环境艺术设计 |
艺术 |
艺术类 |
电子商务 |
文理兼收 |
财经类 |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
艺术 |
艺术类 |
物业管理 |
文理兼收 |
财经类 |
服装设计 |
艺术 |
艺术类 |
飞行器制造工艺 |
理工 |
电子类 |
园林工程技术 |
艺术 |
艺术类 |
应用电子技术 |
理工 |
电子类 |
影视动画 |
艺术 |
艺术类 |
注:详细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填报志愿卡时用的学院代码与专业代码,请考生在(其所在省市)招办统一颁发的2007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书上查询。
学院部分高职(专科)专业一年级的学生在江津校区(基础学院)就读,二、三年级回江北校区就读,直至毕业。
新生开学报到时,可以适当调整专业。
毕业生待遇:入学时可将户口迁入我院,毕业颁发国家普通大专文凭,并进行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毕业发国家统一就业报到证,实行双向选择就业,并可专升本。
专升本:学生可参加市教委“专升本科”考试,升入本科院校深造;也可在我院参加“专升本”衔接自考,套读本科课程,取得本科学历。
招办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
邮编:400021
招办联系电话:(023)67613088 67607155 66857216
Email:cqdz45001@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cqepc.cn
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
一年一度的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从重庆市教委获悉,由于我院历年生源较好、招生计划完成出色、学生培养市场定位准确、教学质量高、教学及生活硬件设施完善、学生毕业就业率高等多方面原因,今年下达给我院的招生计划预计2200人,其中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分布如下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
招生人数(人) |
重庆市 |
1500 |
四川省 |
600 |
浙江省 |
20 |
海南省 |
20 |
青海省 |
20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20 |
河北省 |
20 |
注:详细专业计划和填报志愿卡时用的学院代码和专业代码,请考生在自己所在省市招办统一颁发的2007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刊物上查询。
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普通高职(专科)招生专业一览表
注:详细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填报志愿卡时用的学院代码与专业代码,请考生在(其所在省市)招办统一颁发的2007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书上查询。
新生开学报到时,可以适当调整专业
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普通高职(专科)各专业学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经重庆市物价局批准:
系部 |
专 业 |
学制 |
类别
(招高中生) |
类别
(招职高生) |
学费标准
(人/年) |
电子系 |
影视多媒体技术 |
三年 |
文理兼收 |
电子类 |
5500元 |
电子声像技术
(国家级教改示范专业) |
三年 |
理工 |
电子类 |
5500元 |
计算机控制技术 |
三年 |
理工 |
电子类 |
5500元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三年 |
理工 |
电子类 |
5500元 |
通信技术 |
三年 |
理工 |
电子类 |
5500元 |
应用电子技术(航天电子方向) |
三年 |
理工 |
电子类 |
5500元 |
计算机系 |
计算机应用技术
(省级教改示范专业) |
三年 |
文理兼收 |
计算机类 |
5500元 |
图形图像制作 |
三年 |
文理兼收 |
计算机类 |
5500元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三年 |
理工 |
计算机类 |
5500元 |
软件技术 |
三年 |
理工 |
计算机类 |
6000元 |
机电信息系 |
数控技术
|
三年
|
理工
|
电子类
|
5500元 |
汽车电子技术 |
三年 |
理工 |
机械类 |
5500元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理工 |
电子类 |
5500元 |
网络系统管理 |
三年 |
文理兼收 |
计算机类 |
5500元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三年 |
文理兼收 |
计算机类 |
5500元 |
飞行器制造工艺 |
三年 |
理工 |
电子类 |
5500元 |
管理系 |
会计电算化 |
三年 |
文理兼收 |
财经类 |
5100元 |
金融与证券 |
三年 |
文理兼收 |
财经类 |
5100元 |
营销与策划 |
三年 |
文理兼收 |
财经类 |
5100元 |
电子商务 |
三年 |
文理兼收 |
财经类 |
5100元 |
人文社科系 |
旅游管理
(省级教改示范专业) |
三年 |
文理兼收 |
旅游类 |
4950元 |
酒店管理
(省级教改示范专业) |
三年 |
文理兼收 |
旅游类 |
4950元 |
物业管理 |
三年 |
文理兼收 |
财经类 |
4950元 |
文秘(涉外文秘方向) |
三年 |
文理兼收 |
文秘类 |
4950元 |
艺术设计系 |
环境艺术设计 |
三年 |
艺术 |
艺术类 |
8000元 |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
三年 |
艺术 |
艺术类 |
8000元 |
园林工程技术(园林景观艺术设计) |
三年 |
艺术 |
艺术类 |
8000元 |
服装设计 |
三年 |
艺术 |
艺术类 |
8000元 |
影视动画 |
三年 |
艺术 |
艺术类 |
10000元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三年 |
文理兼收 |
计算机类 |
6000元 |
学生住宿费:500元/年,公寓800—1200元/年。
注:详细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填报志愿卡时用的学院代码与专业代码,请考生在(其所在省市)招办统一颁发的2007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书上查询。
新生开学报到时,可以适当调整专业。
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专升本
根据重庆市教委有关政策,我院三年级学生可以通过参加重庆市教委组织的“专升本”统一考试升入相关本科院校就读,专升本比例约为5%左右。可升入重庆邮电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庆工学院、重庆渝西学院等本科院校。
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自考办公室“专本衔接”自考本科问答(一)
问:“专本衔接”自考本科属于什么形式的自考?
答: 是国家教育部、全国考试中心批准的全国性质的自学考试形式之一。从 2003 年开始,首先在重庆市、浙江省等少数省市试点,到 2004 年已经有 14 个省市开通了“专本衔接”试点。
问:“专本衔接”毕业文凭属于什么性质?通用范围有多大?
答: “专本衔接”自考本科考生,通过了规定课程考试并取得了合格成绩,经过毕业答辩,且成绩合格,经审查“专科段”互认课程合乎要求,取得了大专毕业证书,在进行了考生毕业资格审查后,由重庆市自考委颁发“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毕业证书”并加盖主考院校(我院“专本衔接”主考院校是重庆工学院)的鲜章。其毕业证书属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毕业性质,国家承认学历,考生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 HTTP://www.STE.net.cn )查询(输入本人姓名、毕业证书号、身份证号即可了解自己毕业证书情况)或通过发证单位(重庆市自考委查询),全国范围内适用。而且获取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后,可以报考研究生。
问:“专本衔接”自考本科哪些考生可以报读?如何报名?
答: 凡是本院在读高职生,应、往届毕业生和其他国民教育专科毕业生,其专科专业合乎衔接自考本科专业要求的均可报名。考生报名凭本人身份证、考生报名推荐表,缴纳相关费用即可报名注册就读。
问:考生报名费用按什么标准收费?
答: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物价局渝价发( 2000 ) 353 号文和渝价发( 2002 ) 408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理工专业的实践环节报名考试费按渝价发( 2002 ) 408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由主考院校收取;各专业的课程参考费由各区县自考办收取,组织安排考试;毕业环节费由主考院校收取(以上三项费用在考生报名时由我院自考办代收代缴)。
问:我院有几个“专本衔接”自考本科专业?
答: 理工科有:《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文科有:《市场营销》、《会》、《旅游管理》等五个专业。
问:自考本科各专业班授课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答:各专业授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周星期一到星期四晚上、星期六上下午或星期日;
问:专科与本科互认课程(即专科段已开课程)如何与自考本科课程衔接?
答: 凡是在专科段已开课程,并且经过考试成绩合格就可与本科课程互认,但是其学分、学时不够的,必须在本院自考办报名参加补修学分、学时考试。考试地点在本院,每年有上半年 5 月、下半年 11 月进行。
问:专科毕业已经参加工作的考生,不能回学校报名参考怎么办?
答: 参加工作地在重庆市范围内的考生,可以在重庆市任何一个区县自考办报名参加本专业应修课程的考试,考完全部课程后,不需转移考籍,在进行毕业资格审查时,只需将每科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交到院自考办就可以进行毕业资格审查。 在本市外就业的考生 ,可以到该地的自学考试办公室 建挡、办理准考证, 参加本专业课程考试,考完“专本衔接”应考课程并取得各科成绩合格证后,在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成绩转移到重庆市自考办的手续,然后回学校参加毕业答辩,交验毕业资格审查材料,办理本科毕业事宜(实践课程考试、毕业答辩只能在学校进行)。
问:实践课程考试、补学分学时考试、毕业答辩在哪里进行?
答: 在我院进行。
问: 课程考试每年有几次?什么时间、地点报名?什么时候领取考场座位号
答: 每年 1 月、 4 月(两次)、 7 月、 10 月(两次)共 6 次考试; 每次考试报名都提前 45 天进行 ,如:参加 2005 年 7 月考试,报名时间是 2005 年 5 月 8 日— 12 日。报名在本院自考办公室;课程参考费为: 30 元/科。领取考场座位号的时间是:考试前一周考生到本院自考办公室领取考场座位号。
问:每次考试结束后考生什么时间可以查询本次考试成绩?
答:一般情况是当次考试结束后一个半月, 考生可以通过本人准考证后面的电话号码查询,也可以到院自办了解当次考试成绩。
关于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办法
第一条 根据国家教委和财政部(87)教计字139号文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的办法》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为了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全面发展,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所需要的合格人才,特设立学生奖学金。分设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一学年评一次,奖金一次性发给。
第三条 凡具有我院正式普通高职大专学籍的学生均可参加奖学金评定。
第四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条件及标准: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分设甲、乙、丙三等。
(二)奖学金评奖条件及金额
奖学金等级 |
评奖条件 |
年奖金额 |
甲 |
综合测评排名在全班前2%
(以班为单位,特殊情况可按同年级同专业) |
1500元 |
乙 |
综合测评排名在全班前6%
(以班为单位,特殊情况可按同年级同专业) |
800元 |
丙 |
综合测评排名在全班前12%
(以班为单位,特殊情况可按同年级同专业) |
500元 |
(三)取消评奖资格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取消奖学金评奖资格,在评选年度内:
1、违反学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的处分
2、正考有不及格科目一科及以上
3、旷课一学时及以上(迟到、早退三次折一次旷课)
(四)说明
1、各系部获奖学金人数不得超过评奖比例规定人数。若班学生人数较少,按比例不足1人由各系部视具体情况进行平衡。
2、因第四条第(三)款而取消评奖资格其缺额不得从所在班综合测评名次12%后补充。
第五条 单项奖学金评奖条件
(一)凡在评选学年内,英语等级(按学校规定类别)考试过四级及以上者一次性奖 励500元,但在校期间只能奖励一次。
(二)凡在评选学年内,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等级(按学校规定类别)考试过二级及以上者,一次性奖励100元,但在期间只能奖励一次;计算机专业的学生计算机等级(按学校规定类别)考试过三级及以上者,一次性奖励200元,但在校期间只能奖励一次。
第六条 学生上一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在第二学年开学内六周内完成。
第七条 凡获奖学金学生,荣誉载人个人档案并颁发荣 誉证书。
第八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