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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2008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来源: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7-11-20 11:19:11 【字体:小 大】

  为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鼓励和引导部分学习成绩优良、相关学科成绩突出的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关规定,2008年我校将通过文化测试和面试的方式选拔、录取2008年的保送生,具体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有关保送生资格要求的2008年应届高中毕业生;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二、招生专业

  (1)除法学(国际经济法合作办学)专业外,其他专业均可报考,招生专业目录请登录我校招生网www.hzgate.net查询。

  (2)考生报考专业时请注意招生科类、身体条件的特殊要求。

  三、报名及审核

  1、报名

  (1)报名者登陆我校招生网(www.hzgate.net),下载并填写《华东政法大学2008年保送生推荐表》;

  (2)报名者到当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Q吧)体检);

  (3)将填写好的《华东政法大学2008年保送生推荐表》、体检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如证明保送资格的获奖证书等)和一寸照片1张(同推荐表同一底板),于2008年12月14日前以特快专递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请报名者自留底稿)。

  2、审核

  我校将于2008年12月31日前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综合测试。

  四、水平测试

  水平测试分笔试(60%)和面试(40%)。

  笔试内容为 综合(语文、数学、英语,共150分)。

  面试由学校成立保送生面试小组对报考我校的保送生进行面试。

  测试时间:2008年1月20日。

  有关测试的其他具体事项将通过书面方式告知初审合格的考生,并在我校招生网通告。

  五、录取规则

  1、预录取:考生经我校进行水平测试后,按照水平测试的成绩,根据我校保送生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预录取。若无其他限制,我校原则上按照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予以录取。

  2、公示:预录取的考生名单在考生所在中学和我校网站进行公示。

  3、录取:公示期间没有异议,而且进入教育部高校学生信息网站保送生资格公示名单的考生,我校将按规定报送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审批录取手续。

  六、监督机制

  1、保送生申请者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所有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有关学生的录取资格,并向有关教育部门报告。

  2、校招生办公室在校招生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具体操作,重大事项需报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同意,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举报。

  监督电话:02167790299;

  邮箱:jiwei@ecupl.edu.cn。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松江大学园区龙源路555号明志楼A210,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1620

  联系电话:021-67790220

  电子邮箱:zsb@ecupl.edu.cn

  华东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www.hzgate.net

  《华东政法大学2008年保送生推荐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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