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院学员在校待遇和毕业分配去向如何? 答 : 学员入学后,经复查、复试、复审合格,即取得学籍和军籍;学习期间享受供给制待遇,月津贴费标准为:第一年240元,第二年270元,第三年300元,第四年330元。学员每学年报销1次往返车(船)费。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毕业时按规定授予学位和警衔,分配到武警部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