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暨吉林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1989年,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兼有工学、法学、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短期培训与继续教育多种办学资格的省属公办高校,也是吉林省首批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的院校之一,被誉为“企业家的摇篮”。
学院座落在风光秀丽的北国春城——长春。现有院部、高新、红旗3个校区,设置了财政金融、工商管理、计算机、国际商务、会计、资源与环境管理、外语、人文科学8个系和政治与公共教学部,开设了8个成人本科专业(专科升本科)和40余个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及专业方向。
学院设有国家经贸委长春经理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国家外国专家局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长春BFT考试培训中心,被中国企业家协会和中国企业联合会授权为“职业经理人吉林省资格认证培训机构”。
学院的教学和科研设施完备。建有电子商务、会计电算化、应用电子、服装工艺、计算机集成网络、食品检测等47个实验室、多媒体教室24个、院外实习实训基地98个,校园实现了计算机网络化。图书馆设有电子阅览室,藏书49.6万册,报刊杂志700余种。
学院现有各类本、专科在校生7500人;拥有一支与办学体系相适应、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278人,其中教授28人,副教授90人; 75.8%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为“双师型”教师, 36.5%的青年教师拥有博士、硕士学位。另外,学院还聘请了67名企业和社会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高级技术人员、能工巧匠为兼职教师。
学院秉承“厚德强能”的院训和“同心思进”的院风。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育人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教学为中心,以专业建设为龙头,走产学结合的发展道路。立足吉林,面向全国,为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多次被国家和吉林省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评为先进单位与优秀学校。其中,电子商务和会计电算化专业被确定为国家级专业改革试点专业;物业管理和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被确定为省级专业教学改革试点专业;4个试点专业分别被吉林省教育厅命名为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电子商务专业创建的“EDI理论与实务课模拟教学模式”荣获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国际贸易实务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网络设计与制作、C语言程序设计2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企业市场营销实务、基础会计等16门课程被评为省级优秀课程。
学院积极鼓励和支持教师进行教研课题和科研课题研究。近年来,公开发表论文345篇。其中国际重要期刊1篇、国家重要期刊11篇、国家核心刊物59篇、被EI、SCI和ISTP检索收录13篇;申请国家发明专利7项,其中2项已授权;立项各类教学与科研课题121项,其中含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内的国家级课题4项、省级课题72项、结项课题78项。公开出版专著、教材145部,有20余部教材入选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十一五”国家高职高专规划教材。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学院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先后与一汽集团解放公司、吉林亚泰集团、吉林省旅游集团、吉林正业集团、泰康人寿保险公司等多家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联合办学协议,进行多种方式和模式的办学,为学生实习实训及就业创造了良好条件。
在抓好教学和科研的同时,学院十分重视学生素质的培养和校园科技、文化氛围的营造,各类学生社团经常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文艺、体育活动,学生素质和综合能力得到稳步提高。近年来,我院学生先后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获得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2项;在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获得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在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获得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3项;在全国大学生机械设计创新大赛获得二等奖2项;在第一届“用友杯”全国大学生ERP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5项;获2007年全国无线电测向锦标赛全能等7个项目的冠军;获2007年亚太无线电测向锦标赛2个项目的第二名和第三名。两名学生被选拔为无线电测向比赛国家集训队正式队员,并荣获“国家级运动健将”称号。我院至少有一名队员将入选国家队参加2008年世界无线电测向锦标赛。另外,我院还有该项目的国家一级运动员3名。
面对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学院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职业教育大发展的机遇,不断深化改革,全面加速发展,努力把我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一、招生范围和招生对象
(一)普通高考在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其中在省内招生1400人、在其他省、市(自治区)招生600人。
(二)对口升学招收吉林省内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毕业生,4个专业招生200人。
二、录取规则
录取新生时将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办公室(院)确定的最低录取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部分省、市(自治区)第一志愿考生达到本省最低录取分数线即可被录取。
(一)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择优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额满为止;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
(二)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予以录取。对于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商务英语、旅游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
(四)艺术类专业要求有一定美术基础,我院承认生源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联考合格证或其它院校的艺术类专业加试合格证。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对口升学考生在省招生办确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基础上,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单科成绩要求。
(六)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七)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学费及学生待遇
今年我院仍将按吉林省物价等三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2000年吉林省高等学校招生收费等问题的若干规定》收取学费,其中部分专业的学费低于应收标准(实收学费标准见附表)。
学院制定了《优秀学生奖励办法》,设立了年度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其中:
1、 国家奖学金 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生年。
2、 学院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 800元/生年;二等奖学金 500元/生年;三等奖学金 300元/生年。
3、专项奖励。用于奖励在思想品德、科技创造、艺术活动、体育锻炼、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以及在省级以上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三)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1、国家助学金根据受助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资助标准分别为3000元/生年、2000元/生年和1000元/生年。
2、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我院可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四)学院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
(五)新生入学时可办理户口迁移,非城镇户口学生由学院负责统一办理“农转非”手续。
四、继续深造
我院为高职学生构建了多条通向本科,继续深造的立交桥。
(一)普通专科升本科班。根据现行政策,在校高职学生毕业前可以参加吉林省教育厅组织的考试,如被录取可到报考的普通高校本科再学习两年(或三年),毕业时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
(二)成人高考专科升本科班。我院现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财政学、金融学、工商管理和土地资源管理8个专升本专业。
五、就业
我院十分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实行“市场导向、学院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设有专门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建立了院、系两级推荐机制,全方位、多方式推荐毕业生就业。定期举办和组织毕业生参加大型人才供需见面会,建立了一批相对稳定的毕业生就业基地,与国内数百家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为满足企业对高难度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开展了“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2007年,毕业生就业岗位供需比达3:1。
六、办学地点
我院分3处校区办学,分别为:
学院院部:长春市硅谷大街429号
高新校区:长春市高新区学苑街219号
红旗校区:长春市工农大路869号
如本《招生简章》与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办公室(院)公布的内容有出入,以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办公室(院)公布内容为准。
学院院部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429号
招生咨询电话:0431-86202777,85176655,85181874
传 真:0431-85185425
邮 政 编 码:130012
网 址:http://www.jemcc.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