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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语学院2009年小语种提前单独招生工作细则
来源:四川外语学院 2008-11-5 9:55:27 【字体:小 大】

四川外语学院2009年部分外语专业提前单独招生工作细则

一、   提前单独招生的学制、层次、专业、范围及计划

1.提前单独招生学制、层次、专业:

学制四年,本科层次,包括俄语、法语、德语、日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朝鲜语和意大利语8个专业。

2.提前单独招生范围及计划:


省市()

小计

拟录男生名额

拟录女生名额

重庆

30

15

15

四川

20

10

10

湖北

12

6

6

湖南

10

5

5

江西

10

5

5

江苏

10

5

5

山东

20

10

10

山西

10

5

5

河北

12

6 

6

河南

10

5

5

浙江

10

5

5

福建

10

5

5

云南

6

3

3

安徽

5

3

2

广西

5

3

2

贵州

5

3

2

辽宁

5

3

2

吉林

5

3

2

黑龙江

5

3

2

合计

200

103

97


 


二、报名条件和推荐办法

    1.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中学阶段未受纪律处分;

(2)高中三年期间学习成绩和会考成绩优良,外语和语文成绩优秀;

(3)中学阶段所学外语为英语;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5)具有选定中学学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文理科不限。

2.推荐办法:

(1)我校向选定中学投放推荐名额,并发放《部分外语专业提前单独招生简章》和《部分外语专业提前单独招生考生推荐表》。

(2)各选定中学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我校投放的推荐名额、招生专业和男女生比例,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推荐学生名单应张榜公布,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发现不符合推荐条件者,我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我校不接受考生个人报名。

(3)各选定中学认真组织学生按要求仔细填写《部分外语专业提前单独招生考生推荐表》,并在表格内的指定位置贴上考生近期照片并加盖学校公章,2008年11月30日前各中学将推荐表统一寄到四川外语学院招生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考试报名费:每人200元。

三、考试科目及办法

1.考试科目:英语笔试、语文笔试、英语面试。  

2.英语和语文的笔试题型及难易程度与高考近似,总分各为150分;面试包括口试和综合素质测试,口试包括英语口语、小语种语音跟读及模仿,综合素质测试包括知识面、语言表达能力、交流主动性、应变能力、所报语种相关国家基本国情知识以及考生的形象气质等,总分为100分,其中,口试70分,综合素质测试30分。
  3.考生持身份证、学生证和准考证(无身份证者须持户口簿,无学生证者须持所在中学盖章的书面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4.考试时间:

1月1日(星期四)  下午  5:00             报到看考场

1月2日(星期五)  上午  8:30--11:00     语文笔试

                   下午  2:30--4:30     英语笔试

1月3日(星期六)  上午  8:30--11:30     面试  

                 下午  1:30--5:00      面试

5.考试地点:我校在部分省市选定的考点学校(十二月中旬公布)。

四、录取办法

1.根据英语、语文笔试总成绩、单科成绩及面试成绩,以省(市、区)为单位分别划定最低控制线,三项成绩均达到最低控制线者视为上线考生。其中,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线按计划招生人数的120%划定,单科和面试成绩最低控制线根据试题难易程度及考生的整体考试情况划定,同时参考考生高中学习成绩和高中三年德、智、体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2.一月底在四川外语学院招生办网上公布拟录取名单,同时将拟录取名单报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合格,七月中旬颁发四川外语学院正式录取通知书,并将正式录取名单报教育部学生司备案;

3.所有参加提前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都必须照常参加各省(市、区)招生办组织的高考报名登记、高考体检及相关程序。

4.考生一旦被我校录取,不得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五、学籍档案规定

1.单招录取的学生进校后不得调换专业或转到其他学校。

2.单招录取的学生报到注册享有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的同等待遇。

3.开学时,若当地招办无特别规定,单招录取的学生须带上本人档案材料到校报到。

4.单招录取的学生进校后,三个月内若有身体不合格、严重不适应专业学习或违纪违规者,我校将给予退回原籍处理。

六、学费

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为准。(详见录取通知书附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5385206

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烈士墓壮志路33号

邮政编码:400031

学校网址:http://sisu.edu.cn

招办网址:http://zsb.sisu.edu.cn(信息发布、录取结果查询网站)


 

四川外语学院招生办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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