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程序及录取原则
我校成立由职能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选拔招生工作。
1、资格初审:我校首先对申请学生进行初步审核,初审结果将于2008年12月25日之后通过报名系统向考生反馈。
2、复试考核:我校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要进行复试。复试的形式分为文化课笔试和专家面试。文化课笔试为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测试,注重学生基本素质测试,考生只需正常复习,无须刻意准备;考试时间:2009年1月10日;考试地点:北京理工大学中关村校区。专家面试时间:2009年1月10日-12日。通过初审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报名考试费200元/人。关于考试详细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注意浏览学校招生网站。考生可于2009年2月份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复试结果。
3、入选名单确立:我校将根据学生获奖情况、笔试、面试以及中学推荐、中学表现的综合成绩,同时根据各省市的报考生源情况,确定候选名单。所有入选考生名单将在报请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
4、入选名单公示: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将考核通过的入选考生名单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上网公布,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和省级招办对入选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5、入选学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区,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入选考生应在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公布的我校同科类招生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并服从学校专业调剂。对于部分实行自主招生单独报考提前录取的省份,考生只需按照生源地省级高招办相关要求填报志愿。
6、凡被我校认定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在取得高考成绩并按照上述要求填报志愿后将本人高考相关信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至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如因不及时反馈影响录取的,责任自负。(反馈信息截止时间:2009年7月5日)
7、高考录取时,凡被我校认定的自主招生考生将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重点线之上分成三档录取:(1)A档:学校本科一批提档线降40分;(2)B档:学校本科一批提档线降20分;(3)C档:学校本科一批提档线上。以上三档优惠条件均不得低于当地重点线。认定考生的优惠政策请以我校寄发的通知单为准。如果入选考生填报提前批次我校国防生志愿,将同样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8、高考录取时,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认定档次,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我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报经所在省级高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对于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提档分数线的考生,入校后加10分分专业;其他考生录取专业的安排将结合高考成绩、特长、学校录取情况和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