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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自主招生方案
来源: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2009-4-13 8:00:28 【字体:小 大】

为切实做好2009年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试点暂行规定》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实施自主招生,要以有利于学院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有助于促进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体现考生与我院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为目的,逐步完善与我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
(二)基本原则
坚持自主、自律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规范自主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组织领导
学院建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教学和纪检监察的院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的负责同志为成员(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订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的重大事宜。
(二)成立自主招生工作小组
由学院职能部门和相关二级学院成员组成(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主要职责是:根据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制定各环节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组织实施,处理招生环节中的日常工作,研究、处理招生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
(三)成立自主招生考核专家组
成员由职能处室、相关专业教师及专家组成。负责制订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考实施方案及测试内容,负责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确定测试结果。
(四)自主招生实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双重监督,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为自主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
三、招生专业、计划与生源范围
(一)招生专业
酒店管理、国际贸易贸实务
(二)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规模控制在学院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2%以内,招生计划为67名。
其中:酒店管理专业32名(其中文科20名、理科12名);国际贸易实务专业35名(其中文科23名、理科12名)
(三)生源范围
自主招生面向浙江省应届高中毕业生源。
四、招生程序
自主招生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取得报名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各门学科无不合格记录;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4.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其中:酒店管理专业考生需肝功能正常、乙肝表面抗原阴性,五官清秀、身材匀称,面、颈、手部无明显疤痕,无明显内、外八字脚,身高:女158cm以上,男170cm以上)。
(上述第2、3项条件须提供原高中学校证明材料,上述材料需在报名资格确认时提交)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二)申请报名
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凡符合我院自主招生申请条件的申请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与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相关材料一并备齐后邮寄到我院,并在规定的时间到学院(地址: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滨文路470号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进行现场确认,确定报名考试资格。已网络报名而不缴费或者不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网络报名无效。
备注:现场确认时需带身份证原件。自主招生报名考生的报名材料和报名费不退还。
(三)报名费及汇款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费标准的复函》文件要求,自主招生报名考试费110元/人。考生将报名费汇款至我院以下银行帐号:
户名: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行:杭州市工商银行钱江支行高教园区分理处
账号:  1202023419100001724
汇款用途:自主招生报名费(注明姓名和高考报名号)
备注:学校名称不要简写
(四)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当地可承担高考体检工作的医院自行完成体检工作。
2、体检合格的考生,带上体检表交到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后方可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五)资格确认
学院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确认,确认合格者参加由学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
(六)考试与评分
考生应参加由学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并参加当年高考。
1.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目的:考核学生的能力素质和专业学习的适应性。
(2)测试形式:面试。
(3)测试内容:由基本素质、英语口语、形象气质三部分组成。
(4)考评方式: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立:酒店管理综合素质测试、国际贸易实务综合素质测试、英语口语测试等三个考评组,考评组由7位评委人员(设组长1名)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签订责任书,并建立面试评委备选师资库,考试前随机抽取产生当次面试评委。对考生的评分,由所有参加考评的专家组成员对考生的答题情况按照综合素质测试考评守则的要求独立分别评分。工作人员汇总后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中间得分的平均分为该考生的最终得分。评分结果不解释。
考评专家组成员在评分时应遵守《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自主招生素质测试评分教师守则》、《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实施方案》和《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实施细则》的规定。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做好面试试题及评分参考等材料的保密工作。
2.综合素质测试评分
综合素质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酒店管理专业基本素质40分、英语口语30分、形象气质30分;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基本素质40分、英语口语40分、形象气质20分。
(七)入选资格确认
1、入选规则
(1)考生应参加由学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测试结果,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15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入选考生名单及降分幅度,选拔额满为止。
(2)在测试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选拔有文体特长、英语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2、成绩公示
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分数在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
3、降分幅度:
考生测试总分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酒店管理专业可降50分,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可降30分;总分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酒店管理专业可降40分,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可降20分;总分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酒店管理专业可降30分,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可降10分。
4、入选资格公示
招生办公室负责将经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及其降分幅度在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和浙江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zjzs.net)上同时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放入选资格通知书。
(八)录取
1、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院专业培养以英语为外语考试的语种。
3、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4、入选考生须参加当年高考,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省当年第三批最低控制线、我院投档线下降分幅度内,省教育考试院在第三批提前录取最后一天,先行向我院投档,由我院根据自主招生计划数及考生报考的志愿,择优录取。
5、凡已被我院提前录取的考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未录取的,不影响其后面正常投档;当生源不足时,自主招生计划不足部分转到普高第三批招生计划。
五、招生章程(另行制定)
六、学费标准
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学费与其他高职生相同,每人每年6000元。
七、实施进程安排
(1)2月28日前完成方案报批工作;建立学院自主招生信息网页。
(2)4月7日-4月15日网络报名、缴费及邮寄报名材料(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3)4月20日初审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名单并在网络公示。
(4)4月24日现场确认、准考证领取。
(5)4月25日-4月26日综合素质测试。
(6)4月28日在学院网站(http://zsjy.zjvcc.cn)上公布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分数。
(7)5月8日拟入选名单及我院给予的降分幅度网上公示。
(8)5月20日入选资格通知书发放。
八、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为顺利完成自主招生工作,并确保质量,自主招生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自主选拔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自主招生实施细则》的要求,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3、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5、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00九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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