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是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批准2009年招收特长生(含艺术特长生)的高校之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今年我校拟招收部分思想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专长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就读我校。
一、招生对象
符合重庆市2009年普通高校招收“特长生”资格条件,文、理科均可,具体条件参照《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市2009年市属普通高校招收特长生的通知》(渝招委发【2009】12号)文件要求执行,在思想品德、行为道德方面有突出表现,在科技创新和发明方面有突出成绩,在文学艺术方面有突出特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招生计划及项目
(一)招生计划:拟招收30名,各项目的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和测试情况确定。
(二)招生项目:1、艺术特长生:声乐、舞蹈
2、其它特长生:符合渝招委发【2009】12号文件规定的其它项目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09年5月4日—6月4日
(二)报名地点: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沙坪坝老校区行政楼102室)
(三)凡有意报考我校特长生的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供申报表、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材料。(申报表见附件)
四、测试与认定
(一)学校成立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下设专家考核小组,小组成员由学校统一聘请相关专业教师和专家组成。
(二)艺术特长生的测试与认定:
1、艺术类特长考生自备考试相关器材如乐器、光碟等。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09年6月10日(同时缴纳报名测试费)
3、测试与认定时间:2009年6月11日9点至17点
4、测试地点:
声乐:重庆师范大学老校区(二教楼十三楼)
舞蹈:重庆师范大学老校区 (行政办公楼八楼)
6、测试内容:
声乐:A、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B、练耳;C、视唱;D、乐理。
舞蹈:A、形体测量;B、成品舞蹈:3-5分钟,风格不限,自备音乐;C、基本功测试;D、即兴测试 。
(三)其它类别项目的认定:
除声乐、舞蹈以外的其它类别项目由学校专家考核小组对考生获奖证书及考生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审及认定。
1、初审:由专家考核小组对考生获奖证书、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与认定,并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2、复试:根据考生所申请的类别项目,采取现场面试、函调和实地考察等方式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
现场面试时间:2009年6月11日9点至17点
现场面试地点: 重庆师范大学老校区二会议室 (行政办公楼二楼)
3、复试后,由专家考核小组汇总相关信息,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四)测试级别认定:
经我校评审小组测试与认定,合格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并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备案。
参加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校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合格,且经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公示的考生,以及参加了北京大学艺术周、清华大学艺术冬令营达到三级以上水平的考生除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外,仍需参加我校的测试(兼报多项的以级别高的项目为准)。
五、录取
我校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对象必须第一志愿填报重庆师范大学,具体录取办法按照渝招委发【2009】12号文件规定执行。
2、被我校录取的特长生进校后应按照学校要求积极主动参加学校相关的活动。
六、本办法由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12号(老校区)
电话:023-65305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