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需要,学校以培养实践能力强,创新务实的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不断推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改革。
1、部分专业实行“按专业招生、大类培养”
新生进校时有明确的专业,但同一大类专业在第一、第二学年设置相同的大类课程平台,第二学年末根据社会需求、学生志愿以及学校实际条件在同一大类专业中由学生进行第二次专业选择,经学校审批后,第三学年按新专业进行培养(实行大类培养的专业见本科专业目录)。
2、实行双学位、双专业制
双学位:学生在攻读主修专业(即:第一专业,是学生入校时所学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又修读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学生修满双学位规定的学分,符合学位管理条例,并且取得主修专业学位资格,毕业后颁发注有双专业的毕业证书和注有两种学士学位的证书。双学位从学生入校后的第三学期开始修读,学习期限为两年半。
双专业: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其它专业作为第二专业。学生修满双专业规定的学分,经考核合格,并且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毕业后颁发注有双专业的毕业证书。双专业从学生入校后的第三或第五学期开始修读,学习期限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