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招生主要特点
1、2009年招生计划总数为4700人。
2、招生计划覆盖全国31个省区及港、澳、台地区。
3、新增1个本科专业: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4、继续实行大类招生:新生入学第一年实施大类通识培养,第二年后分专业进行培养。
5、国防生招生计划为65人,招生省份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
6、新增化学工程与工艺创新实验班;辽宁省将“创新实验班”列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
7、培养外向型、复合型人才专业及大类增至10个,新增经济学类(英语强化)。
8、艺术类招生计划为60人,面向辽宁、山东、河北三省招生。
●招生录取原则
1、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不含“混合平行志愿”),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划定。凡进入调档线的考生,在德、体条件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
2、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在学校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拒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招生计划在60人(含60人)以下按120%调档;招生计划在60人以上110人以下(含110人)按110%调档;超过110人按105%调档。
3、在专业的安排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录取时按考生的高考“总分”进行排序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理科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文科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