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的招生人数纳入国家计划,按福建省有关独立学院招生批次和条件的规定统一招生。根据福建省招委会确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华侨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华侨大学招生办公室和厦门工学院负责组织招生工作。
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以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①调档比例:学院根据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②报考志愿处理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③加分处理办法: 学院执行福建省招生办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确定专业。
④专业确定办法:对进档考生,按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采取“分数级差”的方式,并根据专业的培养要求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当的情况下,学院将根据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分数级差分设置如下表:
分数级差
总分 |
第一专业与
第二专业级差 |
第二专业与
第三专业级差 |
第三专业以上
级差(含调剂) |
4分 |
2分 |
2分 |
0分 |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由福建省招生部门统一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