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送生申请程序及时间:
“本人申请”和“中学推荐”相结合。
1.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为2009年11月25日~2009年12月20日。登录长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网报,(网址http://zsb.chd.edu.cn)。逾期关闭网上报名。
2.下载申请表、推荐表,邮寄材料要求:
考生顺序装订以下材料:
①《长安大学2010年保送生申请表》(下载填写)
②《长安大学2010年保送生推荐表》(下载填写) 含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单(盖中学教务部门章)
③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④个人自荐信(手写,不少于1000字,综合陈述、突出个性)。
以上材料须于2009年12月20日前用特快专递寄到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保送生”字样),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请做好备份。
3、报名审核: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网上报名信息、上传照片、邮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具备参加我校选拔考试资格。请各位考生于2010年1月1日至1月5日再次登录 网上报名 系统查询审核结果、打印网上报名表。
考生持《长安大学2010年保送生网上报名表》(审核通过后可在线打印)参加现场报名确认。考生应经常关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最新相关消息,以免遗误。
4、现场确认与考试:
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1月15日、16日。
考试科目: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综合能力。
理工类:语文、数学、英语、综合能力。
考试时间拟定于2010年1月17日。
现场确认地点:长安大学本部北院教学区(校外不设考场)
5.测试结果请关注招办网站最新公告。
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公平规范、公正有序,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认定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连续三年推荐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