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美术高考 研究生 自考 成人高考 专升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论文 驾照考试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检员 单证员 教案 专题 考试资讯 文档
 3773考试网 - 高考 - 招生简章 - 正文
2013高考 福建高考 福建省质检 各省高考 历年资料 高考志愿 录取分数线 招生计划 高校招生 录取查询 招生章程 成绩查询 招生简章 高校专业 高考试题答案
高考满分作文 高考作文 高考政策 高考模拟题 招生专业 高考大纲 心理减压 高考状元 自主招生 保送生 公安警察院校招生 美术高考 高校频道 高校分数线 各省分数线
全国高考 北京 上海 广东 山东 江苏 浙江 湖北 四川 天津 陕西 湖南 福建 重庆 安徽 辽宁 江西 海南 宁夏 吉林 山西 广西 云南 新疆 黑龙江 青海 甘肃 西藏 河北 贵州 河南 内蒙古 香港 澳门 上海春季高考 天津春季高考 山东春季高考 福建高职单招 重庆高职单招 浙江高职单招 吉林高职单招 单独招生 港澳台联招

陕西航天职工大学2013年招生简章

来源:2exam.com 2013-5-26 20:59:26

陕西航天职工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陕西航天职工大学  (院校代码:50083)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  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成人高等教育学校。

第五条  办学地址:西安市南郊航天产业开发区杜陵西路(西部大道东口)

第六条  开设专业:物业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光伏发电技术及应用、工程造价等专业。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2012年我校7个专业面向全省计划招生540名,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招生办公室公布数据为准。

 

报考专业代    码

专业名称

科类

合计

陕西

学费

备注

01

物业管理

文史

60

60

5500/年

 

02

市场营销

文史

40

40

5500/年

 

03

电子商务

文史

40

40

5500/年

 

04

工程造价

文史

40

40

5500/年

 

05

物业管理

理工

40

40

5500/年

 

06

市场营销

理工

30

30

5500/年

 

07

电子商务

理工

30

30

5500/年

 

08

数控技术

理工

30

30

5500/年

 

09

模具设计与制造

理工

30

30

5500/年

 

10

机电一体化技术

理工

100

100

5500/年

 

11

光伏发电技术及应用

理工

60

60

5500/年

 

12

工程造价

理工

40

40

5500/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成立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为纪检处、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人。

第九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  体检要求: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为了便于教学,我校只招收英语语种学生。不加试口语。

 第十二条  优惠政策:我校认可陕西省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三条 1、依据志愿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的且与志愿相近专业或其它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在第一志愿考生已录满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下一志愿考生。

第十五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五章 收费、奖助学办法

第十六条  ①学费:每学年5500元。②住宿费:每年800元(公寓化管理,内有暖气、卫生间、衣柜等设施),按学年度收取学费、住宿费。

第十七条  奖助学项目:

1、三好学生奖金额:每人每学年1500元。

2、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500元; 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 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500元;

3、单科成绩优秀奖:200元;

4、优秀学生干部奖:300元

5、思想品德优秀奖:200元。

6、“单项奖”:200元

7、学校特困补助金:特别困难生补助金额800元/年,一般困难生补助金额500元/年。

8、国家特困补助金:特困生3500元/年,一般贫困生2500元/年。受惠面25%。

第六章 咨询方式

第十八条 ①咨询电话:029—85206353、85602702、85615566 ②QQ咨询:1220669865。③邮箱:85206353@163.com。④学校网址:www.htzd.org。

第七章 其它须知

第十九条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来我校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我校招生办提出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体复查、新生资格审查。凡体检不合格,资格审查有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或有舞弊行为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二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由我校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并颁发教育部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毕业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合格者可进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没有相关文章
  • 上一个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琼ICP备12003406号